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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指南(2025年度)

发布时间:2025-05-06   字体大小T|T

    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由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牵头,联合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华南农业大学及兰州大学共同组建。实验室立足“四个面向”,围绕禽流感、口蹄疫、非洲猪瘟等重大、重要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疫病防控需求,开展前沿理论创新与核心技术攻关,为我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共卫生保障及生物安全体系建设提供战略性科技支撑。

    为贯彻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推动和促进国内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设立实验室开放课题,重点资助与实验室研究方向契合、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创新性研究项目,以期推动学科发展、汇聚国内外优秀科研人才。

    一、资助方向

    实验室围绕重大、重要动物疫病和人兽共患疫病防控研究领域,聚焦病原监测和预警、病原学基础理论创新、防控关键技术和重大产品研发,以及疫病防控技术集成示范四个研究方向开展科研攻关,开放课题的选题需与本实验室以上研究方向相契合,鼓励多学科交叉融合与联合攻关,促进优势互补,共同推动我国动物疫病防控领域的理论创新与技术应用能力提升。

    二、课题类型

    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设立青年人才项目资助计划。

    面向40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设立,旨在培养动物疫病防控领域未来学术带头人。项目鼓励青年学者将个人学术兴趣与国家战略需求相结合,支持开展创新性自由探索研究,培育新兴交叉研究方向,提升青年人才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竞争力。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人资格

    申请人应为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的科研工作者,并具备副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后身份的申请者须已获得博士学位,并提供两名正高级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的书面推荐。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申请人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开放课题申请书;实验室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获批项目须签订开放课题任务书,明确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并同步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

  (三)过程管理要求

    课题执行期间,负责人须接受实验室组织开展的年度进展检查和中期检查,并按时提交开放课题年度进展报告和开放课中期报告。实验室将根据检查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后续资助计划(包括经费额度或研究周期等)。

  (四)结题要求

    课题负责人应于课题结题后2个月内提交开放课题结题报告;研究成果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术论文、专利、标准等);相关原始实验数据及技术资料等。

    四、执行说明

  (一)项目设置与评估机制

    1.青年人才项目:拟立项1-2项,资助周期2年,资助额度5万元/年/项。

    2.评估机制:实验室将组织开展课题中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后续资助的重要依据。

  (二)成果归属与考核要求

    1.知识产权归属: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技术成果等)由实验室与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共同拥有。

    2.成果标注要求:所有成果须统一标注“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编号:xxxx)”及对应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Animal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NO. xxxx)”。

    3.结题考核标准:在课题执行期内(或课题结题一年内),青年人才项目须发表1篇以上以本实验室为第一资助标注的SCI论文,且通讯作者至少包含1名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重点研究项目须发表1篇以上以本实验室为第一资助标注、影响因子≥3.0的SCI论文,且通讯作者至少包含1名本实验固定研究人员。

  (三)经费管理规定

    课题经费须在实验室依托单位财务系统内报销使用;经费不得转拨至申请人所在单位;经费使用须符合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有关规定。

  (四)其他说明

    课题负责人应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和原创性;实验室有权使用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学术交流与宣传;未尽事宜按照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五、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1.申请书下载与填写:申请人须下载最新版《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及《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专家推荐信》模板(附件1-2),按要求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2.提交材料清单:开放课题申请书(需含申请人亲笔签名及单位公章)、申请人职称/职务证明文件、专家推荐信,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3.材料提交方式:请将上述材料打包为压缩文件,命名为“2025开放课题_姓名(单位全称)”,发送至实验室联系人邮箱。

  (二)申报截至日期

    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17:00(北京时间)。

  (三)注意事项

    1.逾期提交或材料不全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2.纸质版原件需在立项后补交;

    3.申请材料恕不退还,请申请人自行留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娜

    电  话:0931-8912891

    邮  箱:nlv@lzu.edu.cn

    附件1: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2025年)

    附件2: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专家推荐信

 

 

 

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

兰州大学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