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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11-15   字体大小T|T

    为吸引拔尖创新人才,持续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培养制度,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建立更加完善的优秀生源选拔机制,加强对考生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的考核,学院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申请考核对象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报考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的基础医学、生物安全、生物与医药学科博士点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我院三个招生专业的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

    二、申请程序

    (一)申请条件

    符合《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硕博连读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00-12月16日17:30;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12月1日9:00-12月25日17:30。

    2.报名网址:https://yjszs.lzu.edu.cn/lzubsbm

    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进行报名,详细情况和有关要求按《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报名须知》的要求执行。

    温馨提示:

    1.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有限,可能存在已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的导师没有招生名额的情况,因此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联系报考导师。

    2.学院2025年学术学位招生专业不招收定向在职考生(国家专项招生计划除外),其他见招生简章。

    (三)缴纳报名费

    按照《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0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00元。报名考试费均采取“网上缴费”方式进行缴纳。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未成功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信息无效。考生报名前请自审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所缴纳的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如确因报考院系、考试方式等信息填写错误需要再次报名的,考生须取消报名后再次报名缴费且生成新的报名号,历史报名信息将自动作废且已缴纳报名考试费不再退还。

    (四)申请材料

    所有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在报名系统中提交,同一类材料需按顺序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后上传。各类材料上传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任何修改、补交材料的申请。

    1.身份证明材料

    居民有效身份证: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文档内后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

    获相应学历后姓名或身份证号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同时上传公安机关出具的有关变更证明或《户口簿》对应变更页的扫描件。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1)已获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或硕博连读考生必须提交学士学位证书;

    (2)在学硕士研究生考生上传研究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基本申请材料

    (1)《兰州大学2025年硕博连读申请表》(附件1)仅限硕博连读考生上传。

    (2)《兰州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申请材料列表》(附件2)。表格中所列成果类型、级别需如实填写(如SCI/SSCI/CSSCI等,按照发表当年认定),如有填写情况与实际不符者材料将不予受理。

    (3)专家推荐书2份(附件3)。由考生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独立填写。签名必须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

    (4)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有效)或已修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

    (5)外语水平等级证明(含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GRE成绩单或其他外语能力证明材料等)。

    (6)科研成果证明或获奖证书(公开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各类科研获奖证书等材料。著作提供封面、出版信息页及目录页扫描件;论文提供电子版全文;项目提供立项通知书(纵向)、立项合同(横向)及科研经费入账凭据扫描件)。

    (7)往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包括硕士论文题目、指导教师、论文摘要和创新性总结),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或中英文摘要,在学硕士研究生(指硕博连读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不提交。

    4.研究相关材料

    (1)科研计划书(附件4)。考生结合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选择某一具体项目(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鼓励自主创新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5000字。

    (2)《科研计划书原创性声明》(附件5)

    (3)已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上传硕士学位论文的专家评阅意见。

    5.诚信承诺书及其它材料

    (1)每位考生均须提交经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6),未提交承诺书的考生材料将不予进行审核。

    (2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报考国家专项计划或专业学位博士,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其中学术学位招生专业除专项计划外不招收定向在职考生,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必须注明“同意报考全日制非定向”。报考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注明是否同意“定向或非定向”培养。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须审慎确定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学院录取结果公示后,录取类别不得修改。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相关电子版材料用于考生准考资格审核和申请材料评价等,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不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

    以上各类材料不全者,该次报名无效。逾期未在网上提交报名材料者,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不再接收考生任何修改、补交材料的申请。

    (五)报名、复试资格审核

    1.申请材料审查

    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者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2.综合能力评价

    博士研究生招生专家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教育背景、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审查并评分,满分100分。

    3.复试名单公布

    根据专家评审,得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不能进入复试。复试名单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备案,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六)报名现场确认

    1.确认对象:硕博连读、普通招考准考考生。

    2.确认时间:

    (1)硕博连读考生:2025年1月上旬。

    (2)普通招考考生:2025年3月上旬。

    具体时间安排请及时关注学院官网发布的《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笔试和面试工作方案》

    3.确认地点: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区胡杨楼218室)。

    4.需携带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获学位人员提交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研究生证》复印件

    (3)本科、硕士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

    (4)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考生,还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

    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三、考核与录取

    2025年学院博士招生将按考试方式分批次组织考核录取,2025年1月中下旬完成硕博连读考生(本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考核拟录取工作;2025年3月底完成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录取和硕博连读考生补录工作。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个人报名系统中的审核状态及学院官网通知。

    (一)申请材料考核(满分100分,占20%)

    学院成立申请材料考核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博士生导师或副高级及以上专家组成),根据考生线上提交的申请材料和科研计划书进行考核,并给出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后续环节。

    (二)笔试考核(满分100分,占30%

    笔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英语两部分,由学院统一安排和进行。笔试科目详见《兰州大学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笔试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及未完成全部笔试考试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1.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考生掌握学科基础知识的深度与广度。不指定参考书,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20%。

    2.专业英语:主要考核与学科相关的专业英语理解能力,形式为英译汉、汉译英两种方式。不指定参考教材,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10%。

    硕博连读生可免笔试考试,笔试考核以满分记。

    (三)面试考核(满分100分,占50%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小组,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综合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5位及以上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基础知识测试、科研素质测试,对科研计划书中所提计划的阐述以及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测试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科研潜质与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占最终成绩的40%。采用PPT报告形式,每位考生的介绍控制在10分钟。内容包括: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含毕业学校、专业、代表性成果等),已开展科研工作与取得的业绩(含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途径、主要进展及本人的主要贡献等),博士期间的研究工作设想(结合提交的拟攻读博士学位科研计划报告)。问答15分钟。

    (2)英语口语与听力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10%。

    最终成绩=申请材料考核成绩×20%+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20%+专业英语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80%+英语听力及口语×20%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录取学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院党委监督组织参加复试的考生如实填写《复试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表》,并对考生填写的考试作弊等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安排专人(包括党政干部、面试小组专家或导师等)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通过与考生面谈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并给出考核结论。考核成绩不记入面试成绩,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任一项考核成绩低于60分(100分制)的考生均不具备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拟录取资格。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如有主动放弃者,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生排序与拟录取名单确定:在学校下达给学院当年的博士招生指标内,复试合格的考生最终按照招生专业和招考方式分别进行排序(成绩由高到低),具有招生名额的导师根据考生意愿,按“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最终录取名单以学校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1.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确定

    主要面向报考非专项计划的硕博连读考生,2025年1月中下旬完成,该批次学术学位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学院博士招生规模数(不含专项)的70%,专业学位拟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上年度学院博士招生规模数(不含专项)的80%。

    2.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确定

    主要面向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的补录,预计2025年3-4月完成,将使用剩余博士招生指标(含科研博士指标)。同时,学院根据各专项计划指标情况和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各类专项计划的拟录取名单。

    (六)体检

    体检于新生入学报到时统一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四、招生纪律

    (一)参加笔试命题的教师和接触试题的工作人员均须严格执行试题的保密规定,在开考前不得向任何其他人员泄露笔试考卷的试题内容。

    (二)整个考核过程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考核过程实行领导和监督,并主动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研究生院的监督。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规定,本学科任何人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及考研辅导活动(包括社会上的考研辅导活动)。严格执行回避政策,凡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当年报考学院博士研究生,整个招生过程均要回避,不能参加。 

    (三)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有舞弊行为或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将由学校有关部门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或处分,直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说明

    (一)因学院招考类型和方式多样,因此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提前联系报考导师或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办公室,以免出现报考导师未列入招生专业目录等情况;待2025年我院博士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由学院根据当年度招生指标情况,统筹安排各类招考方式的最终招生计划数。

    (二)每名博士生导师2025年可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名额数,依据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办法核算。我院博士招生计划正式下达后,若导师有新增指标,结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导师意见,可按以上录取规则进行顺延录取。

    (三)考生正式录取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入学报到,否则由本人承担因个人不诚信造成的一切后果。

    (四)硕博连读生占用接收导师2025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

    六、联系方式

    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科研及研究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30000

    联系人:甘老师

    咨询电话:0931-8912891

    联系邮箱:ganyn@lzu.edu.cn

    学院网址:https://vet.lzu.edu.cn/

    附件:相关申请材料表格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