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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手册

发布时间:2024-12-04   字体大小T|T

    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成立于2021年6月9日,隶属于兰州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建制序列,是兰州大学与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共建的研究型创新型学院。学院面向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一带一路”倡议、国家安全等战略,依托兰州大学和兰州兽医研究所作为国家部署在祖国西部的战略科技力量的强力支撑,充分发挥兰州大学综合型大学多学科优势和基础研究见长优势,以及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产学研孵化平台优势与应用研究优势,坚持“在厚理的基础上精农强医”,大力推进兽医学、生物学、医学、化学、畜牧学、药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融合,致力于在动物疫病防控、生物安全技术、动物生物制品及药品研发、比较医学研究等领域开展高水平科技创新及高层次人才培养。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授21人,副教授13人,青年研究员4人,萃英博士后10人。另有校内双聘教师17人,兼职教授17人,均为校内外一流的高水平师资。学院教师近三年来承担项目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科技重大专项等国家、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校企联合攻关重大项目等。

    学院平台优势明显。拥有动物疫病防控全国重点实验室、WOAH/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国家包虫病专业实验室、国家非洲猪瘟区域实验室、科技部动物医学创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原子能机构人兽共患病联合行动国家实验室、一带一路新发和再发外来动物疫病国际创新研究院、国家生猪技术创新中心西北分中心(疫病防控)、国家兽医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分中心(兰州)、甘肃省病原生物学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甘肃省动物寄生虫病重点实验室和甘肃省生物检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究基地。有全国体量最大的高级别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设施集群(ABSL-3/BSL-3)、GMP中试基地、医学实验中心、电镜中心等科技基础设施和实验平台。现设有病毒学研究所人兽共患病研究所、动物新药研究所、动物健康与生态研究所、动物免疫学研究所、生物制品新材料研究所。

    一、招生专业简介

    (一)生物与医药

    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汇集兰州大学和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双重优势资源,“产学研用”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撑形成兽用生物制品工程、生物技术与工程、制药工程等具有代表性的特色专业研究方向,主要在疫苗设计、诊断试剂、治疗制剂、抗病育种、多肽药物、新药筛选与评价、生物安全防护技术、生物安全防护设备等方向培养拔尖创新应用型人才。该专业为专业型学位,专业招录项目制研究生,可招收在职和非在职研究生。

    (二)生物安全

    学院生物安全专业是国家安全学下的交叉学科,聚焦重大科学问题和人民健康需要,依托生物学、医学、兽医学、化学、材料学、工程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借鉴各学科的理论基础和技术方法,研究生物风险与威胁的现象、成因和属性揭示生物事件成灾和防控规律并进行综合管理,重点围绕新发突发烈性传染病、重要人兽共患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微生物耐药等开展研究工作。培养具有生物安全科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相关技术复合型创新型人才。该专业为学术型学位,招收非在职研究生。

    (三)基础医学

    学院基础医学专业招收的研究方向为病原生物学、免疫学。主要开展病毒、细菌及寄生虫的生物学规律、致病机制及宿主作用等方面研究,以及利用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生物信息学技术等开展免疫应答及方法研究,为新型疫苗研发提供理论支持。培养具备生命科学和相关医学科学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能够在高等院校和生命科学研究机构等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高级研究型人才。该专业为学术型学位,招收非在职研究生。

    二、招生目录

    三、招生与选拔方

    三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最终招生人数以学校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2025年,学院博士研究生均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

    四、报考条件

    (一)普通招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业务要求:

    ①修读过五门以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需有书面证明); 

    ②已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领域,以本人为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

    ③达到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具体专业要求(部分专业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见兰州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未经认证的境外学位证书不予认可。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除满足上述第1、2、4、5条规定外,考生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已完成规定的硕士阶段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我校全日制在学硕士研究生。

    2.申请者须为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3.原则上应在同一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中遴选。跨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须提出申请并经报考学院审核同意。

    4.定向就业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前应征得所在工作单位的同意。

    ★我院招生专业均可开展硕博连读工作,请与有关招生导师联系确认。

    (三)直接攻博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推免生(直博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4〕9号)要求执行,不再进行报名。

    (四)项目制培养

    1.优先招录项目制培养博士研究生。

    2.项目制培养博士研究生须符合普通招考条件。

    3.项目制培养是指依托重大研究项目或重大工程项目选拔和培养人才,把科学技术研究与应用有机嵌入学生培养全过程各方面,构筑有组织的科研和人才培养共同体,以科技项目为依托的人才培养模式。

    4.项目制培养项目一般为国家重大重点研发项目、重大工程技术项目、重大校企联合攻关项目及各类应用研究项目。项目经费一般为委培单位与学院合作的校企合作项目或共同申请获批的其他项目等。

    5.项目制研究生培养所产生的知识产权与成果归属单位为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知识产权与成果归属人为研究生导师或导师团队;或按项目合同执行。

    五、招生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硕博连读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00-12月16日17:30;

    普通招考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24年12月1日9:00-12月25日17:30。

    2.报名网址

         https://yjszs.lzu.edu.cn/lzubsbm

    3.报名费

    报名考试费包括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报考普通招考方式的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300元,硕博连读考生报名考试费为每生100元。

    4.申请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考生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3)基本申请材料、研究相关材料、诚信承诺书及其它材料等。

    5.报名资格审核

    学院对申请者报名资格进行核查。

    6.复试资格审核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教育背景、综合素质及科研能力进行综合审查并评分,复试名单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公布。

    7.现场确认时间

    硕博连读考生:20251月上旬。

    普通招考考生:20253月上旬。

    8.复试

    笔试(专业英语、专业基础知识)、面试(英语口语与听力面试、专业面试)、思政考核。

    9.录取

    (1)第一批次拟录取名单确定于2025年1月中下旬完成。

    (2)第二批次拟录取名单确定于2025年3-4月完成。

    10.体检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且复检结果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招生流程及材料要求具体详见《兰州大学动物医学与生物安全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全日制非在职)

    (一)学费标准

    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标准为18000元/年。

    全日制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

    (二)学业奖学金资助对象与标准

    奖助对象为全日制学习形式的非在职研究生以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相关标准如下:

    七、培养方式、学制年限与学分要求

    八、毕业与学位授予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兰州大学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相应学位。

    研究生提前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允许提前申请学位答辩,答辩通过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兰州大学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相应学位。

    研究生修完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内容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未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但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向所在学院和导师提出申请,撰写毕业论文。导师和学院同意后,须按照学位论文要求组织毕业论文查重、评阅和答辩,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各专业毕业成果要求详见各学科学位授予标准。